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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尼黑》的启示

2006-08-07 18:51:00 来源:博览群书 孟 迁  我有话说

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期间,11名巴勒斯坦恐怖组织“黑色九月”的成员深夜潜入以色列运动员的驻地,绑架并杀死了11名以色列代表团成员。2005年,斯皮尔伯格以这一事件为背景,拍摄了电影《慕尼黑》。2006年初,《慕尼黑》全球公映期间,恰恰赶上巴勒斯坦民主选举结果出炉,而这选举结果把整个世界都

吓了一跳:一向被大多数国家视作“恐怖组织”的哈马斯竟然赢得了选举,摇身一变,成了巴勒斯坦的合法执政党。

巴以冲突的开端要上溯到1947年,那一年,联合国通过181号决议,决定在约旦河以西的土地上分别建立犹太国和阿拉伯国。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国宣告成立,但巴勒斯坦国因种种原因并未诞生。以色列成立的第二天,阿拉伯国家就对以色列发动了第一次中东战争,结果阿拉伯人战败,以色列趁机占领了大片属于巴勒斯坦的土地。到了1967年,第三次中东战争后,联合国划给巴勒斯坦的土地则全部被以色列占领。虽然在1993年,以色列与巴解组织达成了旨在实现永久和平的“奥斯陆协议”:根据协议,巴解组织和以色列彼此承认对方的存在,以色列撤出加沙和杰里科等地,双方许诺在1999年5月前完成关于巴勒斯坦最终地位(亦即建立巴勒斯坦国)的谈判。然而,后来的事实证明,奥斯陆协议并未贯彻实现,支持签订奥斯陆协议的以色列总理拉宾甚至被以色列右派势力暗杀。以巴双方从此陷入打打谈谈的局面。

哈马斯的胜出,给中东地区本已黯淡的和平前景又抹上一层阴影。哈马斯全称“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是一个极端的伊斯兰宗教组织。它拒绝承认以色列,主张用武力摧毁以色列,把现在的以色列和巴勒斯坦领土都并入一个以耶路撒冷为首都的巴勒斯坦国。哈马斯成立后,曾多次发动针对以色列的恐怖袭击,而以色列对哈马斯也没有手软:2004年,哈马斯创始人亚辛就死于以色列的“定点清除”之下。现在,人们不得不担心,此前以色列和巴解组织就和平取得的共识与阶段性成果会不会随着哈马斯的执政而消失呢?

曾经成功执导过《辛德勒的名单》《拯救大兵瑞恩》的大导演斯皮尔伯格,在影片《慕尼黑》中把巴以冲突的苦痛推进全球观众的视野里。如今,世界上很多地方的人们已经习惯了中东的恶劣局势,习惯了新闻画面里破碎的玻璃,染血的街道,哭喊的伤员,以及在镜头的角落里匆匆闪过的、面目模糊的路人。满脸是血的受害者似乎只是新闻画面的一格,无辜受死的人们似乎只是不断累积的数字。《慕尼黑》却使得我们在新闻中习以为常的画面和数字变得立体、生动起来,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我们被斯皮尔伯格搞得心智迷乱,时而站在以色列人一边,时而对巴勒斯坦人满腔同情。以巴冲突的双方终于不再是“巴勒斯坦人”、“以色列人”这些抽象的政治符号,而是一些有生命、有感情、有思想、富于人性的个体。

影片一开始就讲述了那场发生在慕尼黑的恐怖事件的起因和经过。“黑色九月”绑架这些人质,本意是借此要挟以色列政府,释放被后者关押的234名巴勒斯坦人。但是随着事件的发展进程,尤其是在以色列政府表态坚决拒绝与恐怖分子谈判以后(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潜在的敌人由此受到鼓励,制造更多的针对以色列的恐怖事件),事态急转直下。最后,11名无辜的以色列平民无一幸存,“黑色九月”成员也只有三人逃生。

按照通常的逻辑,“黑色九月”的这一恐怖行为在政治上可谓得不偿失,因为它使得巴勒斯坦人背负了恐怖主义的坏名声。然而,按照“黑色九月”成员的逻辑,制造这一恐怖事件,在政治上收获很大。当时的许多巴勒斯坦人也完全支持他们的逻辑,影片中给出了一群巴勒斯坦人在电视机前为这一恐怖事件而欢呼雀跃的镜头。因为在他们看来,世界根本不关心他们,他们是一群被世界遗弃的人,惟有制造恐怖事件才可以迫使世界关注他们的处境,即使他们因此被看成是魔鬼也在所不惜。

然而,难道自己的民族遭受到苦难,遭受到不公正和忽视,就能构成滥杀无辜的理由吗?巴勒斯坦的处境的确令人同情,但是,我们不得不质问这些恐怖行为的实施者,你们怎么能心安理得地以无辜者的生命为代价,来实现自己的建国理想呢?是的,以色列是伤害了巴勒斯坦,但是,这里说到的“以色列”,难道等价于那11名无辜的代表团成员吗?难道巴勒斯坦的苦难真的可以赋予这些恐怖分子随意剥夺他人生命的特权?

以色列是一个以对待恐怖分子“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著称的国家。影片接下来告诉我们,以色列情报机构摩萨德制定了一个名叫“天谴行动”的暗杀计划,派出数个暗杀小组,前往世界各地刺杀“黑色九月”的成员。影片的主要情节便是围绕着由主人公埃夫纳领导的一个暗杀小组的行动而展开。从理论上讲,以色列的复仇行动虽然以暗杀为手段,但是与恐怖分子殃及无辜的行为不同,以色列特工们的行动,只是对恐怖分子个人的“定点清除”――这也是以色列人自认为有别于恐怖分子而拥有道德优越感的原因。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答案是否定的。以色列人所标榜的“不伤及无辜”,实际上是做了这样一个假设,即这些特工在执行暗杀时,能够预先掌握,那些被安装在床垫下的炸弹,其爆炸威力究竟有多大;当他们试图炸开一道门时,门后没有站着一位无辜的房客。他们当然做不到这一点。说到底,当摩萨德策划暗杀行动时,他们是将这些无辜者的死亡计入成本的。比如1973年,摩萨德特工潜入黎巴嫩刺杀“黑色九月”成员时,与恐怖分子以及黎巴嫩警察展开混战,把刺杀地点变成了一个小型战场,导致九名无辜者丧命。以色列特工们与巴勒斯坦的恐怖分子之间,不存在本质的区别。

退一步说,如果“天谴行动”真的可以打击到恐怖分子,可以减少恐怖事件的发生,那么以色列还可以聊以自慰。但是,埃夫纳小组实施的暗杀不但没有减少恐怖事件的发生,甚至连埃夫纳的暗杀小组本身都成了被追杀的对象。此外“天谴行动”的执行者们不得不面对的另一现实是,他们的行为越成功,就越是适得其反。例如,埃夫纳的小组在塞浦路斯成功炸死“黑色九月”和克格勃的联络人。然而,没过多久,埃夫纳的情报源就告诉他,这名联络人已经有了一个接替者,而这个接替者比起前任来,要更加强硬激进。埃夫纳等人只好把这个接替者也杀了。但是,可想而知,还会有新的接替者出现。那么,“天谴行动”难道不是帮恐怖组织的领导层更新换代吗?说到底,正是因为巴勒斯坦人失去了家园,才给了“黑色九月”等恐怖组织滋生的土壤。除非巴勒斯坦人得到自己的国家,他们发动的恐怖袭击才有可能停止。否则,仅凭以暴制暴的手段,只能使以巴双方都陷入彼此杀戮的死结中。

说到底,和平的前提是双方都作出艰难的让步,但是,无论是以色列还是巴勒斯坦都有一大批人,不要说向对方让步,恐怕就连与对方共享这片贫瘠的土地,也是难以忍受的。以色列有些人认为,只有犹太人的鲜血才是鲜血。而某些巴勒斯坦人的行动就更加偏激:1995年,当时的以色列总理拉宾坚决地贯彻“奥斯陆协议”,从被占领的巴勒斯坦城市撤军,然而,以色列每放弃一座城市,就有一辆公共汽车遭到来自巴勒斯坦的自杀式袭击。对于这些巴勒斯坦人而言,他们付出生命的目的似乎只是为了阻止和平,阻止一个还没有把以色列人彻底赶尽杀绝就提前来到的和平结局。而以色列国内激起的反和平情绪也导致和平斗士拉宾的丧生。在接下来的11年里,巴以关系不但没有出现转机,反而每况愈下。

《慕尼黑》一片结束于主人公、忠诚的以色列特工埃夫纳对“天谴行动”的怀疑与迷惘,对于巴以之间的困局,似乎至今也没有谁能给出有效的解决方案。然而,可以肯定的是,靠恐怖主义解决问题是行不通的,靠“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打击恐怖主义更是死路一条。事实上,寻求和平的唯一途径是“对话”,而对话的前提则是冲突双方都能接受对方的存在,接受彼此都在同一片区域里生存的事实。值得一提的是,在《慕尼黑》的片尾,画面中隐隐可以看到世贸大厦的身影,含蓄地提醒观众对9.11的记忆――从中或许可以解读出斯皮尔伯格拍摄本片的良苦用心:今天,恐怖主义,以及使恐怖主义得以滋生的仇恨情绪,其实都远远超过了影片所描述的那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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